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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个罪名解读 | 徇私枉法罪 2022-10-18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:【徇私枉法罪】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、徇情枉法,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、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,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〔〕
101个罪名解读 | 招收公务员、学生徇私舞弊罪 2022-10-16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四百一十八条 :【招收公务员、学生徇私舞弊罪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、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〔〕
101个罪名解读 | 枉法仲裁罪 2022-10-13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:【枉法仲裁罪】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,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〔〕
101个罪名解读 | 执行判决、裁定失职罪 2022-10-12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:【执行判决、裁定失职罪】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、裁定活动中,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,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、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,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、强制执行措施,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〔〕
101个罪名解读 丨 商检失职罪 2022-10-10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二款:【商检失职罪】国家商检部门、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,或者延误检验出证、错误出证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〔〕